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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现行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性收费目录(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达拉特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14-10-29 17:05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拉特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一、水土流失防治费 元/平方米 内政发[1995]163号农民免收          执行低标准
(一)破坏地貌植被 0.3-0.4  
(二)弃土、弃渣 2-3 按实际堆放量
(三)无法或不便计算破坏面积和废弃固体物实际堆放量的 元/吨 按产品产量或产值的一定比例缴纳
1、井下采煤、露天采煤 0.5-1 从2013年7月1日起缓收
2、生产水泥、石膏 1  
3、生产硫磺 10-15  
4、生产石墨 40-50  
5、烧制砖瓦 1元/千块  
6、淘金、采砂、采石 5%~10% 按产值
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元/平方米  
1、破坏水土保持生物措施 0.5  
2、破坏塘坝、护坝等水土保持工程设施按恢复同等标准的工程造价 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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