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琴、董娜、马瑞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强新能源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旗人民政府加快构建运行高效、安全稳定的充电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截至目前,在我旗登记备案的新能源车辆为2140辆,流动进入我旗新能源车辆日均约500辆。城区已建成充电桩390个,其中,建成公共充电桩59处共218个,个人安装充电桩约172个;其中,西园街道60个,锡尼街道46个,白塔街道36个,工业街道22个,平原街道21个,昭君街道18个,国能亿利电厂9个,东出口6个。2024年,制定印发《达拉特旗城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实施建设82处349个充电桩,目前1处10个已建设完成,16处72个正在建设,33处139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剩余24处因电力受限正在重新选点和更换变压器,8处因产权方不同意等原因暂未推进。
您提出的在高头窑镇区、柴登嘎查、和胜村三个人口集中地区建设3个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配备太阳能屋顶充电系统和储能电池,最终可满足部分电动汽车日常充电需求的建议,属市场化行为,旗人民政府将根据市场需求,逐步规划编制苏木镇充电基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确定完整的苏木镇充电设施备案、建设、管理流程,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建设实施新能源充电站,满足苏木镇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感谢您们对达旗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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