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种植好河道内可种植土地,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的建议》已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水利、农牧等部门专题予以研究。
(一)加强险工段治理。近年来,我旗针对黄河树林召段的险工先后投入5300余万元,实施二贵圪旦及下延2个险工工程,实施总长2.9公里,对连坝、坝垛、护坡进行抢护维修,树林召镇自筹对二锁圪梁险段进行抢护。2024年,旗人民政府投资380万元新实施道劳险工、梁长河头险工工程,同时为树林召镇提供大编织袋500条,铅丝400公斤,用于黄河树林召二锁圪梁段应急抢护,目前树林召段险工险段平稳安全,暂无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沿河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您提出的民堤治理方面,依据《黄河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得新开垦荒地、新建生产堤,已建生产堤影响防洪安全的应当及时拆除,其他生产堤应当逐步拆除”。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暂无法实施。
(二)加强盐碱化土地改良。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盐碱地综合利用工作,2020年—2023年连续四年对全旗2.25万亩盐碱化耕地进行改良,先后落地建成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鄂尔多斯试验站、自治区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院鄂尔多斯分院、自治区首个耐盐碱作物智能育种加速器,成为全市唯一拥有“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科创平台的旗区。2024年,全旗实施市级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万亩,在树林召镇、王爱召镇实施国家级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24万亩,加快全旗中轻度盐碱地改良进程。
(三)加强新质生产力培育。旗人民政府依托已建成的盐碱地农牧业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吸引了一批区内外优质科研团队落地,与鄂尔多斯市“耕地保育人才创新团队”建立合作关系,形成“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生态,靶向解决盐碱地综合利用“卡脖子”技术难题。
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对全旗盐碱化耕地进行项目储备,做到应储尽储,通过实施项目逐年对全旗盐碱耕地进行改造提升,切实改善土壤结构和生态环境,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到盐碱地改良中来,持续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农村牧民增收致富做贡献。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