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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关于清理整治住宅小区楼道堆放杂物的公告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25-08-17 10:58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拉特旗关于清理整治住宅小区 

楼道堆放杂物的公告 

  达拉特旗各物业服务企业、广大业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公安厅联合印发的《住宅小区楼道堆放杂物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内建物〔2025〕103号)的通知精神,楼道内堆积杂物可能引发助燃效应和阻碍逃生,存在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造成“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达拉特旗城镇区开展住宅小区楼道堆放杂物清理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及要求 

  全面排查无死角,全面治理无杂物。全面排查是指对达拉特旗城镇区范围内,所有居民住宅小区楼栋进行排查;全面治理是指专项治理后转为常态化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反弹。 

  二、整治区域及内容 

  (一)整治区域包括单元门厅、楼梯间、走廊、电表箱、管道井等楼内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以及裙房顶部、与楼本体连接处、连廊等楼栋外延伸区域。 

  (二)整治内容包括排查清理所有杂物,重点是旧家具、纸箱、泡沫、塑料、衣物、木头、其他废物等易燃杂物。 

  (三)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开展排查清理,发现存在此类行为的,同步查看住宅小区楼宇电梯智能阻止系统是否按要求安装且能有效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是否满足居民需求。 

   三、整治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自查自纠(8月16日—8月31日)对于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住宅小区,由住建部门牵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工作,各苏木镇督促引导居民自行清理自家堆放在楼道的杂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工作。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苏木镇牵头负责开展排查等相关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楼道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住户清理整改。 

   (二)集中整治(9月1日—10月31日)旗城市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清理的住户,依法对杂物进行清理。对拒不清理的个别业主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起)建立“社区+物业+志愿者”日常巡查队伍,每周至少开展2次楼道巡查,发现问题即时处置。每月组织“回头看”检查,对重点小区、问题反复区域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整治彻底。在楼道设置“禁止堆放杂物”警示牌,利用业主群定期宣传。建立居民反馈机制(如物业电话、意见箱),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亲爱的小区业主,莫让安全通道变成生命通道上的拦路虎。“清零”楼道堆物、畅通“生命通道”、防范于未“燃”,良好的居住环境需要业主们共同努力,自觉参与到公共区域环境维护与监督中来,共同营造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                  

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拉特旗消防救援大队 

 达拉特旗公安局 

达拉特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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