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队伍,充分发挥平台载体赋能作用,规范达拉特旗隐形冠军加速部落运行管理,构建全周期企业培育体系,结合我旗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目标
以隐形冠军加速部落为培育平台,集聚政策、人才、技术、金融等各类要素资源,精准扶持细分领域优质中小企业深耕主业、强化创新,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链条,推动全旗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依据
本办法严格依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制定,主要包括:《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2018〕300号)《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科火字 〔2017〕120号)等政策文件。
四、涉及范围
十四五以来,旗内新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已与旗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签订战略投资协议,符合全旗“十五五”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型工业化的项目企业,在产业链的延伸、上下游的配套中有积极意义的企业均可入住。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八部分,全面规范加速部落运营管理体系。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办法制定政策依据与加速部落运营模式。确定运营模式:实行“旗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保障”的管理模式,主管部门每年评估运营投入后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概预算不超过700万元,按实际审计结果核拨。
第二部分入驻条件与程序,明确入驻对象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包含十四五以来,旗内新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已与旗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签订战略投资协议,符合全旗“十五五”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型工业化的项目企业,在产业链的延伸、上下游的配套中有积极意义。入驻对象需首先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后签约入驻。
第三部分服务管理,明确服务事项与入驻对象应当遵守隐形冠军加速部落场地使用规范,入驻对象需严格遵守场地使用规范,造成场地设施损坏的需依法招架赔偿,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部分年度考核,确定运营方考核办法,包含对场地租赁规范管理考核、场地日常运维管理考核、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考核、入驻企业服务与日常监管考核。
第五部分退出形式,明确运营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协议的情况,设置协议期满退出、主动申请退出和限期退出三类情形,入驻对象需根据退出类型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第六部分监督与责任,入驻对象及利害关系人对运营管理有异议的,可向主管部门提出,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加速部落工作人员违规收费、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部分附则,本办法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印发的《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隐形冠军加速部落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达政发〔2025〕53号)同时废止。
六、实施意义
该办法的修订,完善了我旗优质企业专业化培育的制度短板,能够有效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我旗产业转型升级积蓄强劲动能。
原文阅读:达拉特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征求《达拉特旗隐形冠军加速部落运营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