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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现行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性收费目录(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来源: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2014-10-29 15:1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一、诉讼费:案件受理费 元/件 国务院第481号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 50
1万~10万元(含)的部分 2.5% 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
10-20万元(含)的部分 2%
20-50万元(含)的部分 1.5%
50-100万元(含)的部分 1.0%
100-200万元(含)的部分 0.9%
200-500万元(含)的部分 0.8%
500-1000万元(含)的部分 0.7%
1000-2000万元(含)的部分 0.6%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0.5%
(二)非财产案件 元/件 按低标准执行鄂府发[2011]83号
离婚案 50-300 财产分割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交;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侵害人格权案件 100-500 损害赔伤金额不足5万元不另交,超过5万元-1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10万的按0.5%缴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50-100 按低标准执行鄂府发[2011]83号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500-1000元 没争议的,按低标准执行鄂府发[2011]83号;有争议的按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四)劳动争议案件 10
(五)行政案件  
商标\专利\海事 100
其他行政案件 50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 50-100 按低标准执行鄂府发[2011]83号
二、申请费 元/件
(一)申请执行  
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 50-500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 50
1-50万元(含)的部分 1.5%
50-500万元(含)的部分 1%
500-1000万元(含)的部分 0.50%
超过1000万元部分 0.10%
(二)申请保全措施 元/件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30
1000元-10万元(含)的部分 1%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0.50% 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申请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1/3交纳
(四)申请公示催告 100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400  
(六)破产案件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 国务院第481号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财产案件上诉的,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上诉请求数额交纳受理费  
五、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六、再审案件,按不服原判决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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