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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4-20 11:11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法规规章,按规定权限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旗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发展规划,负责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全旗中心城区供热管理工作,落实供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供热行业运行监管、服务质量规范与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供热设施建设维护和供热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四)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 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项标准及规范。 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落实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管理制度。落实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室内装饰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和中长期规划政策。负责全旗建筑工程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竣工验收政策。负责相关技术政策的指导实施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七)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拟订全旗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旗级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苏木镇、嘎查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拟订城市建设、 城市管理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全旗海绵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全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旗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旗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管理职责及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参与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办理。 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十)指导数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工作。负责旗本级数字住建和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科技创新工作。 
  (十一)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苏木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十二)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绿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发展工作。指导建筑节能项目、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并组织实施。 
  (十三)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四)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管理制度。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燃气、给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事项,按照旗安委会确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文电、保密机要、信息发布、档案管理、应急处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 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出国(境)审核报批及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落实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按规定权限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策研究。负责建设事业统计、分析调度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志、工作年鉴的编纂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承担公平竞争审查、信访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协调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执法队伍培训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系统执法评议和案件评查。 
  督促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日常调度,对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进行督办。统筹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督查工作。牵头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对执法人员履职尽责、行为规范和执法车辆装备使用等方面进行督查,调查和处理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综合管理机关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账务管 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年度预 决算及资产管理工作。协助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进 行日常监管。  
  (三)建筑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室)  
  按规定权限承担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 
  落实规范建筑市场、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政策、制度。落实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等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检测试验从业人员的管理。承担建筑业企业、中介企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牵头督查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负责建筑工人工资发放监管工作。 
  指导监督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履行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按规定负责旗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负责建筑工程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检测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检查。 
  指导全旗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城镇燃气、供热、道路桥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城镇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管理工作及城镇燃气、供热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城镇燃气、供热企业开展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 
  指导全旗数字住建管理平台建设。承担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建设工作。承担数字住建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政策制度的研究、论证、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城乡建设管理股(建设工程消防监管股)。 
  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职权范围内危房改造。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配合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政策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指导绿色建材、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认证相关工作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行业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建筑、建材绿色标识评价工作。组织建筑节能项目、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申报和专项资金协调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建材绿色标识评价工作。 
  落实消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公示公开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建设工程领域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人和小区南门   
  联系电话:0477-2258768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赵云
  所属单位  
  一、达拉特旗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生产企业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参与人防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防工程的质量有关奖项、工法、示范工程评选的技术性支撑工作。承担旗人民政府本级投资在建项目建筑务工人员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完成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文字材料起草、公众号编辑及发表、即诉办工单分配、统计;干部考勤管理、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排党建会议并记录,负责中心各项会议筹备、上级单位临时安排其他事项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等。 

  2.财务室:负责每月财务凭证记账、审核,预算、决算填报工作,财务年报填报,负责每年资产年报工作,预决算公开,填报每月资产月报,固定资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财务工资五险系统的报送,政采平台管理,指标的录入,绩效工作,调资工作,协助每月出款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督登记审查室(业务审批室):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审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安装、使用、拆除手续审查。 

  4.业务督导一组:负责本组所监督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日常监督抽查,检查施工质量相关内容。负责质量和安全日常监督抽查,安全方面(机械安装及拆除、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等),质量方面(不合格试验报告统计及跟踪整改情况等)。负责质量和安全日常监督抽查,安全方面(人员行为及教育、架体支撑、临边防护等),质量方面(竣工前分户验收抽查等)。负责质量和安全日常监督抽查,整理下达隐患整改单及回复情况,日常监督日志记录,周报月报等统计。 

  5.业务督导二组:负责本组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质量投诉、协助副主任李军分管事务负责质量和安全日常(抽查),整理下达隐患整改单及回复情况,日常监督日志记录,周报月报等统计、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报表。收集整理本组项目台账、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登记、隐患台账、不合格试验报告统计及跟踪整改情况。 

  6.业务督导三组:负责质量和安全日常监督抽查,安全方面(机械安装及拆除、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等),质量方面(不合格试验报告统计及跟踪整改情况等)。负责质量和安全日常抽查,整理下达隐患整改单及回复情况,日常监督日志记录,周报月报等统计;12345市长热线工单处理结果回复。 

  7.商砼管理组:负责商砼站监督管理。建立商砼台账,商砼资料归档,商砼信息报送、商砼资料装订。 

  8.检测鉴定管理组:检测组主要负责对属地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及建材检测行为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进行监督管理,加强过程质量管控,监督现场检测、鉴定实施,核查建材的取样、试验、数据采集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防范违法违规操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编制在质安中心人员45人(事业编制38人,服务性岗位7人),实配领导一正三副。
  办公地址: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人和小区南门   
  联系电话:0477-5211138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张慧
  二、达拉特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城乡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参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工作。

  3.承担工程建设等方面项目申报和监督检查等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4.承担物业管理、集中供热管理等行业管理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参与拟订物业管理、集中供热管理的监管制度。承担相关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工作。

  5.承担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6.承担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全旗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提供技术支持。

  7.协助开展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

  8.承担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室、物业室、集中供热室、工程建设室、信访室。

  1、综合办公室:承担会议、党建、群团、文秘、会务、政策研究、人事、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在实际运行中负责的工作有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信息化考核、驻村包联、深化改革、精神文明、机关考勤、语言文字、人才工作、人事、软件正版化、政务公开、统一战线、对标先进、会议、收发文、后勤保障(车辆安排、办公用品采购)等。

  2、财务室:负责本单位财务活动的核算、内审工作。负责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组织监督和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预算内、外款的拨交工作,对各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作出完整和及时的会计核算,并对真实性负责。负责做好各类票据和财务印鉴的管理工作。

  3、物业管理室:物业室承担负责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宣传;全旗物业管理行业的指导和监督;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物业服务企业的备案和审查工作,监督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与服务行为,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建立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搭建招投标平台;物业管理企业考核;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建设;配合旗委、政府督查部门督查物业管理工作等事宜。

  4、集中供热室:承担全旗集中供热管理的相关辅助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全旗供热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对集中供热工程进行相关业务指导。承担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使用工作。承担集中供热热源协调工作和热用户查询、投诉后的答复解决工作。承担对供热单位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承担对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的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进行应急接管并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实施正常供热的工作。承担供热公司换热站、外网技改的检查、验收工作。承担老旧小区二次供热管网、楼内分户改造的推进工作。承担新增热用户的碰接、审核相关工作。承担新建小区竣工后综合验收方面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供热许可证》的核发、年检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5、工程建设室:负责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全旗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

  6、信访室:负责各类信访转办案件的登记、派发、调度、回复、归档。12345接诉即办便民服务热线签收、派发、延期、平台回复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29名。

  办公地址: 达拉特旗同鑫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477-5215142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王楷博

  三、达拉特旗马兰湖综合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拟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承担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原马兰湖高科技生态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辖区内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投诉受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企业与政府、企业之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3.承担原马兰湖高科技生态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辖区内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原马兰湖高科技生态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辖区内土地、规划、建设初审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原马兰湖高科技生态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辖区内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 
  7.承担原马兰湖高科技生态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辖区内的政策宣传、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民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事务性工作。 
  8.完成旗委和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保密机要、信息发布、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14名,在编12名。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陶瓷广场创汇大厦B座10楼 
  办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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