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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达拉特旗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09:1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问:为什么要制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答: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顺利实施,坚决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努力将达拉特旗“三北”六期工程建设成为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样板区。 

  二、问:制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问:如何保障《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顺利实施? 

  答:落实为主,部署为辅。《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方面根据部门具体职责分配了林草局、苏木镇、纪委监委等部门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旗林草局和各苏木镇将加强工作对接,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总结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四、问:什么是以工代赈? 

  答:以工代赈指生态建设过程中,受赈济者参与一些技术难度低,工作内容简单的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或土地入股收益,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以工代赈在救济生活困难群众的同时,也为项目周边农牧民提供了就业岗位,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以实现“绿富同兴”的愿景。 

  五、问:农牧民、合作社、企业等如何参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答:有意愿实施项目的农牧民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通过本村民主议事程序后,由嘎查村民委员会推荐,上报属地苏木镇政府同意后,参与项目实施,并签订“1+4”合同(“1”:即土地使用权人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签订协议;“4”:即旗林草局与所属苏木镇、嘎查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签订四方协议)。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解读人:潘磊     联系方式:18347771248 

相关阅读: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推进“三北”六期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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