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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风水梁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风水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3 09:1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嘎查村: 

    现将《风水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风水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风水梁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精准高效、包容审慎、服务优先”原则,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强化合规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合理制定和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确保执法检查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杜绝任性检查、变相检查等问题;强化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在检查中精准帮扶企业排查整改问题,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全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镇内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检查主体与依据 

  (一)检查主体 

  风水梁镇人民政府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实施;涉及专业领域的,联合自然资源、水利、林草、市场监督管理应急消防等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开展。 

  (二)检查依据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执法检查,杜绝执法随意性。 

  四、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检查对象 

  风水梁镇辖区内涉及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水利河湖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企业。 

  (二)检查范围 

  1.自然资源类: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房、采矿、取土、破坏种植条件、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 

  2.林业和草原类: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非法开垦林地和草地、焚烧高秆作物、禁牧等处罚。 

  3.水利河湖保护类: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种植高秆作物,擅自采砂、采石的处罚。 

  4. 公共管理类: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 

  5.其他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开展河道巡查、乱摆乱放、私搭乱建等专项检查。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 

  执法人员按照既定的巡查路线和频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每月至少对4家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全年对重点企业巡查全覆盖。 

  (二) 联合抽查: 

  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通过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生成“一企一表”。 

  (三)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领域或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如在重要节假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要求。 

  (四) 柔性执法: 

  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从轻处罚,同步提供整改指导。 

  六、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1月 - 3月) 

  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时间安排和执法人员分工;开展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河道巡查、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的日常巡查,对5企业进行检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企业进行检查;对前两个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二季度(4月 - 6月) 

  继续开展日常巡查,非法开垦林地和草地、焚烧高秆作物、禁牧、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的日常巡查。对上半年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季度(7月 - 9月) 

  开展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落实到位。 

  第四季度(10月 - 12月) 

  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总结,对全年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企业进行综合检查;对全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整理归档执法检查资料;制定下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七、检查程序与要求 

  1. 检查前:非紧急事项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依据和内容,执法人员通过平台申领行政检查码。 

  2. 检查中:出示执法证件和检查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企业拒绝签字的如实备注。 

  3. 检查后:当场反馈结果,需检验检测的在规定时限内告知;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4. 后续处置:对违法线索依法处理或移交,20个工作日内录入后续处置结果,形成监管闭环。 

  八、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联合执法事宜。 

  2. 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3. 监督问责:畅通12345举报渠道,对乱检查、滥用职权等行为严肃追责。 

  4. 服务优化:结合检查开展政策宣讲,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助力企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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