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2026年特色林果设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6-3897780 | 发文字号: | 达政发〔2026〕3号 | 成文日期: | 2026-01-08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 | 信息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涉农补贴;乡村振兴 | 公开日期: | 2026-01-15 |
| 概 述: | 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达拉特旗2026年特色林果设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经... | 时效性: | 有效 | ||
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达拉特旗2026年特色林果设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经旗人民政府2026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达拉特旗2026年特色林果设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夯实乡村发展产业基础,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设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打造特色优势品牌,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引导,充分发挥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建设试验示范区、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
(二)坚持要素并进,同步发展。注重产业链各环节和要素的同步发展,推动产业基地规模稳步扩大的同时,加大在种植、流通、科技、品牌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健全产业链条,通过多环节发展促进产业规模扩大、质量提升。
(三)坚持绿色高质,突出特色。充分利用我旗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干燥凉爽等自然环境条件,重点抓好蓝莓、木瓜、樱桃等林果类作物的标准化生产,打好绿色高质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按照把达拉特旗建成鄂尔多斯市重要的林果生产基地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地区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全面推进林果全产业链发展,通过巩固扩大产业基地规模,完善产地流通市场,引入新型经营主体,补齐发展短板,创新科技服务,进一步健全和延伸产业链条,从而实现我旗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2026年,全旗蓝莓种植面积达到500亩,草莓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亩,樱桃种植面积稳定在50亩以上,木瓜种植面积达到30亩以上。
三、重点任务
1.稳步扩大产业基地规模。按照把达拉特旗建成鄂尔多斯西部地区水果生产基地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我旗光照充足、气候干燥、昼夜温差大和土气洁净等特点优势,主打品质牌,完善以乡镇为区域、以优势品种为重点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产业区域布局上,以恩格贝示范园区和树林召镇为核心主产区,辐射带动周边苏木镇。在品种结构上,要进一步做强以草莓、蓝莓为代表的林果产业,稳步做大樱桃、木瓜等产业。同时,立足现有条件,做优做精设施林果产业。
2.不断壮大专业技术队伍。坚持以“发展为要,人才为基”为核心,积极探索“人才+技术”服务新模式,着力构建符合区域实际、可持续发展的林果人才服务体系,为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种植主体要选聘或者雇佣林果产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果业管理多年的“土专家”“田秀才”,直接对接种植主体和示范园区,打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
3.鼓励创新合作经营模式。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专用品种订单生产,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的科技研发,引入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建立高科技含量的分级包装、加工生产线,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市场。逐步建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功能齐全、资源充足、交易活跃、辐射力强的交易市场。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设施建设,提升生产装备水平
1.支持新建设施农业。对新建30亩(含)以上符合标准的智能温室、日光温室、外保温塑料大棚、普通塑料大棚,按建设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200元/平方米、6万元/亩、3万元/亩、0.5万元/亩,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2.支持设施改造提升。对改造修缮10亩(含)以上老旧或闲置设施并投入使用水肥一体化、智能环控、无土栽培/立体栽培、专用农机具等关键设备的项目,按建设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亩,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品种培优,提升种苗供给质量
3.支持集约化育苗与良种推广。对新建或改扩建的年育苗能力500万株(含)以上的集约化育苗中心,按建设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近3年选育或提纯复壮的当地设施作物品种且年推广面积稳定在100亩(含)以上的品种,按该品种种苗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贴,单个品种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支持标准化生产,提升设施产品品质
4.支持高附加值作物周年生产。支持园区或基地发展单品类、高附加值产品周年稳定生产。对从事设施草莓蓝莓、高品质口感番茄、精品瓜果等高附加值产品周年生产,实际种植规模达到30亩(含)以上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按2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5.支持冬春季食用菌及设施果蔬生产。支持冬春季食用菌和设施果蔬标准化生产,提升稳产保供能力。对在冬春茬口采用标准化、绿色化模式种植食用菌或设施果蔬10亩(含)以上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按食用菌、瓜果类、根菜叶菜类,分别给予2000元/亩、1000元/亩、400元/亩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延链补链,提升品牌竞争力
6.支持冷链设施建设。对新建或改扩建的有效贮藏容积300立方米(含)以上的果蔬冷链仓储设施,按冷藏保鲜库200元/立方米、气调保鲜库400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明晰权责,建立工作协调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旗农牧、林草等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服务工作队,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要做好产业总体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按照乡村产业振兴的要求,要对特色林果设施产业发展重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依据产业发展情况,旗财政部门要统筹整合安排专项资金,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对产业发展核心苏木镇给予重点扶持,切实推动林果全产业链发展。
(三)提升科技服务。各种植主体要立足专业优势,“产、学、研”相结合,积极与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引进或参与研发等方式,提高我旗林果作物生产过程中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比例,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明确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一主体(项目)满足本政策多项条件的本年度只可享受其中一项;同时符合市旗级其他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