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5〕65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涉企收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文件精神统一安排部署,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达拉特旗工信和科技局、达拉特旗财政局、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涉及文件内容的30个职能单位共同建立健全我旗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填报按照“谁填报、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建立涵盖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各单位已完成清单梳理工作,现将《达拉特旗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后续,旗直各相关部门根据收费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对本部门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对清单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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