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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司法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达拉特旗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09:27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内容。一是完善机构栏目。领导班子、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地址、邮编等要素完整。二是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领导机构概况内设机构预决算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风廉政及宣传教育8余类项目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及时准确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条例》及旗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分管专抓。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明确将政务工作纳入到本部门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印发《关于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达司党组发﹝201916号),并在门户网站上实时发布。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条例》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拉特旗司法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达拉特旗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拉特旗司法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达拉特旗司法局政务舆情工作制度》《达拉特旗司法局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建设。通过微信、微博和官网等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普法讲堂、以案普法等内容。其中:新浪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8条,粉丝369官方发布工作动态128条,公众号发布法治宣传信息700条,粉丝有8550人。为提高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政务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达拉特旗司法局政务舆情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日常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等内容,本年度我局发生网络舆情与回应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0

  增30

  4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415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4

  13

  19

  50

  11

  2

  4

  9

  26

  4

  1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数量以及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到经费、业务数据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办好司法局门户网站,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旗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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