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达拉特旗安康医院因存在处方超量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按行政处罚给予1倍的罚款,要求立即整改,并在全旗通报批评。
达拉特漠南医院因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超医保限制用药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按行政处罚给予1倍的罚款,要求立即整改,并在全旗通报批评。
达拉特旗爱心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 、过度诊疗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按行政处罚给予1倍的罚款,要求立即整改,并在全旗通报批评。
达拉特旗达仁中医医院因存在超医保限制用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捆绑收费、无指征检查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按行政处罚给予1倍的罚款,要求立即整改,并在全旗通报批评。
鄂尔多斯市康晖医院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按行政处罚给予1倍的罚款,要求立即整改,并在全旗通报批评。
达拉特旗欣康医院因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超医保限制用药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并按行政处罚给予1倍的罚款,要求立即整改,并在全旗通报批评。
旗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同时也欢迎广大参保群众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477—2259270。
特此通报
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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