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承担全旗医疗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职业健康监护机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产品等卫生监督工作。
为确保旅游旺季公共卫生安全,提升卫生监督“护游”效能,中心高度重视,各科室根据“1123”工作法,多次工作部署、梳理任务清单,制定任务计划,围绕医疗机构、景区、酒店、民宿、理发店等公共场所、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卫生安全隐患,让广大游客“放心住、健康游”。
七月份以来,中心执法人员共检查医疗机构55家,检查建筑材料制造等相关企业25家,检查集中式供水等相关单位14家,检查公共场所(住宿、美容美发、游泳场所)111家,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家;共下达文书201份,发现问题183条,出动人次240余人次。
针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中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我中心执法人员将继续深入推进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公正执法、智慧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优化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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