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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民政服务指南|达拉特旗助餐点补贴标准

来源:达拉特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11-25 15:22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文件依据  

  达拉特旗民政局关于印发《达拉特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暖城颐养”敬老餐厅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达民发[2025]6号)和达拉特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暖城颐养”敬老餐厅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二、适用范围   

  拥有我旗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助餐需求的,外地户籍在我旗居住满1年(含1年)的60 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三、服务对象和标准 


  四、助餐办理流程和要求

  1.老年人就餐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有自理能力、行动自如的老年人或家属向经常居住地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补贴申请(外地户籍需提交满1年(含1年)以上的居住证明),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误后,统一录入助餐系统,方可享受助餐补贴。 

  2.助餐补贴实行一人一餐一补,行动自如老年人须现场刷脸用餐;部分行动能力受限的老年人,可由其代理人持老年人带餐卡进行现场刷卡带餐。单个老年人外带餐食不得明显高于单人单餐食用量。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地点: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6楼630室
 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477-5112349(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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