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拉特旗耀国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抽样基本情况
(一)样品名称:耀国龙食系列糖果;日期:2024年12月24日;抽样基数:2.5kg;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g/kg,标准指标≤0.1,实测值0.344,不符合GB/5009.34-2022;检验机构:乌兰察布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糖果处置情况
达拉特旗耀国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耀国龙食系列糖果不符合GB/5009.34-2022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一)(二)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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