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87995
通讯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政务大厅三楼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邮 编:014300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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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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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达拉特旗100MW光伏治沙兴牧综合示范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项目 |
鄂达环审字〔2024〕36号 |
2024.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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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乙醇净化技改项目 |
鄂达环审字〔2024〕37号 |
202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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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斯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套)环保设备建设项目 |
鄂达环审字〔2024〕38号 |
202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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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煤场扩建及山墙封闭工程 |
鄂达环审字〔2024〕39号 |
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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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库布齐沙漠新能源生态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
鄂达环审字〔2024〕40号 |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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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博思创(鄂尔多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化储能装备制造项目 |
鄂达环审字〔2024〕41号 |
2024.10.30 |
附件:鄂达环审字〔2024〕36号
鄂达环审字〔2024〕37号
鄂达环审字〔2024〕38号
鄂达环审字〔2024〕39号
鄂达环审字〔2024〕40号
鄂达环审字〔2024〕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