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达拉特旗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以下简称举报人)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开垦草地、林地、非法占用耕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地、林地、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
(二)非法采矿
偷挖盗采河道砂石、煤炭等矿产资源或者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犯罪行为。
(三)非法排放污染物
违反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依规依法、实事求是举报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人员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二、奖励办法: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是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未掌握的破坏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标准对举报人给予500元至10000元一次性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类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
举报电话:0477-110、0477-5220110(24小时) 0477-5280769(工作日)
来信、来访地点:达拉特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地址:西园街道迎宾社区检察院东北方向)。
达拉特旗公安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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