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构建物业管理新发展格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构建物业管理发展新格局,旗人民政府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中心不断加强全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选优配强业委会成员,加大物业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旗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目前全旗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6家,服务从业人员约1400余人;城区198个小区中,实现专业物业服务住宅小区137个,居民自管住宅小区51个,社区代管住宅小区4个,剩余6个小区将按照自治区、全市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要求,按照以大带小、国企兜底等方式逐步实现专业化物业管理。
关于您提出的“依法严格监管,规范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建议。在规范物业企业承接验收方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旗住房保障中心要求新建小区在办理预售许可时必须确定物业服务企业,便于物业企业了解小区整体建设情况,在双方交接物业服务时,双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核查确定,同时将查验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报街道社区进行备案。在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评定管理方面,旗人民政府组织建立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要求物业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先由街道社区审核,后到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备案登记,确保物业公司符合资质要求、具备良好信用状况。并建立健全物业行业诚信档案,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搭建物业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企业诚信信息和不良信用记录,逐步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与项目评选挂钩,对信誉好、口碑佳的企业,在项目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对社会形象差、服务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坚决予以清理整顿,依法实施处罚;对合同期内擅自弃管的物业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在建立物业纠纷联动化解方面,旗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于2022年印发了《达拉特旗物业纠纷联动化解衔接机制若干实施意见》,健全物业纠纷联合调解组织体系,创新推出“五联合+三要素”工作机制,“五联合”指的是针对出现调解难度较大的物业纠纷,由政法委牵头,通过联合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协会、人民法院,明确各方职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形成综合考评机制,并对物业管理进行打分;“三要素”指的是通过“诉前调解、要素审判、小额诉讼方式”三步走的模式,促使物业案件办理提质增速。该工作机制推行以来,全旗累计受理物业纠纷矛盾1350件,调解成功1175件,正在调解117件,立案判决58件;与该机制出台前的2021年相比,旗人民法院立案率同比下降94.5%,调解纠纷满意率达到95.8%。物业纠纷实现源头治理、高效化解。
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业主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的建议。在创立小区法律宣传栏方面,各街道社区通过业主微信群发布公布、宣传栏张贴及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对《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居民了解物业管理办法、主动承担物业管理责任,今年以来,发布公众号宣传物业条例30余篇。同时,住房保障中心每年开展一次“法律进小区”宣传活动,今年计划于10月份在文苑小区、博泰小区等10个小区开展该活动,为业主答疑解惑,调解物业矛盾纠纷。在建立小区业主红黑榜方面,探索推行智慧物业管理系统,将物业收支明细在系统内进行登记,业主可实时关注物业费收支情况,对于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通过小区智慧物业平台进行曝光,督促业主按时履行义务,目前,博泰贵族小区智慧物业系统已投入使用,正在试运行阶段,待总结经验逐步完善系统功能后推广使用。
关于您提出的“对标先进,抓示范引领提高全旗整体服务水平”的建议。旗人民政府积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旗住房保障中心聘请专业培训团队于2月28日对物业企业200多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培训,7月23日组织物业公司、业委会代表参加2024年中国国际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还计划在9月份针对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再次进行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物业人员专业素质;各街道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物业企业开展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500人次。同时组织物业管理人员赴乌海、杭锦旗等地区进行考察,实地了解当地物业管理方法与先进经验,并确定博泰小区为“智慧物业”打造试点。
下一步,旗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住房保障中心、各街道社区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人员工作职责、健全长效管理、加强执法联动、严格管理考核,积极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破解制约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我旗物业管理新发展格局。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