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督查室:
政协委员崔慧提出的《关于为社区工作者减负增能的提案》已收悉,民政局根据提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下面就建议中涉及我部门职能职责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在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方面,民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能,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升社区服务效能,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能回归自治本位,真正成为居民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8年达拉特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各苏木镇、街道要切实把为社区减负增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切实优化社区发展环境。”同时,文件提出了七点工作要求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精简和规范社区各类工作任务指标,精简和规范在社区建立的各类组织机构,精简和规范社区各类档案、报表和台账,精简和规范社区盖章和证明项目,精简和规范社区各类达标、评比和考核项目,理顺社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关系明确社区工作准入的要求。
二是202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梳理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规范村级工作机制牌子、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力争到2024年年底基本实现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权责明晰、工作机制精简高效、牌子简约明了、证明依规便民,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旗级正在准备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二、切实提高工资待遇
在切实提高工资待遇方面民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2021年,旗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达拉特旗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文件明确了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待遇按照“岗位管理、以岗定薪、适度激励、讲求奉献、逐级晋升”的原则,进行科学、系统、高效、有序的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础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不含单位应缴纳部分)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年限、专业水平、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确定,坚持奖勤罚懒、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原则。其中基础工资占70%,绩效工资占30%。薪酬待遇根据全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系数确定起步薪酬,并根据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联动调整,一般每2年调整一次。《达拉特旗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待遇实施方案》的出台,充分调动了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维持人员队伍稳定,确保用事业留人、待遇留人。
二是2020年达拉特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达拉特旗社区“两委”成员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对社区“两委”成员的管理,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同时明确了职责和权利以及工作报酬与待遇。
达拉特旗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