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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农牧局

来源:达拉特旗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6-04-20 11:04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农村牧区建设和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牧业管理和产业发展、乡村治理、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农牧民人才培养和评价、农牧业行政执法、落实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等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三牧工作。按规定权限拟定规划和政策措施等,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农牧领域执法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农牧领域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三)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负责农牧民承包地、农村牧区宅基地、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苏木镇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落实京蒙协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市和旗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六)负责拟定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指导农村牧区特色农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牧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发布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牧业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农牧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肉类、奶业、饲料饲草和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开展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指导农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牧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牧业投入品国家、自治区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和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牧业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以及畜禽、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农牧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国家和自治区、市、旗本级财政安排的农牧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牧业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农牧业保险推进,管理以及金融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协同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业新品种保护。 

  (十四)做好农牧业农村牧区人才工作。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人才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指导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 

  (十五)牵头开展农牧业合作交流工作。承办有关农牧业合作交流事务,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合作交流和有关项目实施工作。 

  (十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七)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和档案管理、保密机要、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旗三农三牧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农牧业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训。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处理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承担农村牧区和乡村振兴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农牧领域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农牧领域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 

  (三)改革与合作经济股。提出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牧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牧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按规定权限拟订相关政策,指导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仲裁纠纷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工作,参与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利用。 

  (四)产业规划股。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三牧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牧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牧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旅游、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推动延长农畜产品产业链。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国家、自治区、市和旗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指导监督旗农牧局系统内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 

  (六)种植业管理股。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承担节水农业有关工作。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业防灾、抗灾和救灾有关工作。拟定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调拨。指导南繁育种工作。承担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牧业教育。拟订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农机作业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牧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参与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七)畜牧业管理股。拟定畜牧业相关制度规范。拟定全旗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牧业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标准化生产、规模养殖。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拟订饲料饲草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利用饲料饲草资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组织饲料饲草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饲料饲草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拟定畜禽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牵头指导协调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农村牧区金融的政策制定。 

  (八)兽医和渔业管理股。拟订兽药行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兽医领域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和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等工作。承担兽用生物制品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施渔业科研项目。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渔政。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拟定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参与养殖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九)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股。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牧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牧区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十)帮扶监督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落实国家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有关工作。组织落实京蒙协作,协调开展京蒙消费帮扶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组织落实自治区、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区帮扶政策,拟订全旗乡村振兴重点帮扶苏木镇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和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推动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一)市场监管股。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旗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议。承担农牧业品牌建设和农畜产品推介输出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分析、农牧业农村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全旗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农牧业合作项目的实施。负责与有关农业组织的交流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承担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二)耕地建设保护股。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开发综合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种植用途管控等有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指导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领导职数5名。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 

  联系电话:0477-5212466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张永平 

  所属单位

  一、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全旗“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职责。协助局机关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承担种植、种业、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辅助工作,为农牧业产业发展、面源污染防治、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旗农牧业行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应用以及行业教育公益性培训等相关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防控和植物疫病防控等相关辅助工作。开展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参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承担转基因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为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拟定全旗农牧业环境保护,农牧业资源利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相关政策和规划。承担农牧业环境保护、农牧业资源利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相关监督管理、考核评价验收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相关调查、监测、评价等技术支撑工作。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干部教育、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 

  2.财务室。承担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统筹等相关工作,编制预算并组织执行 

  3.教育培训站。承担农牧民和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培养的组织实施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开展农牧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牧民中等学历教育等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开展农牧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相关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推进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相关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旗农牧局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培训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4.农作物技术站。承担农作物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创新和服务工作。承担农作物生产及防灾减灾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承担养蜂、庭院经济等经营产业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服务工作。 

  5.植保植检站。承担植物检疫、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和防控技术指导、重大病虫灾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植保新技术、新器械、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承担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农药药械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和植保专业统计工作。 

  6.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技术站。承担土壤、肥料、节水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科学施肥、新型肥料和有机肥资源调查及利用、旱作农业和高效节水、土壤培肥技术和新材料的引进与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及预报工作。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的技术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保护工作。为耕地质量建设、退化耕地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7.种业发展站。承担植物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跟踪评价等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市场信息监测、行业发展技术服务等工作。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转基因安全监管和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品种管理、南繁工作、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种子质量认证及涉种案件纠纷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8.生态资源站。承担全旗农牧业资源环境、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等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农牧业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仲裁监测,重大或跨区域农牧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相关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旗农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旗农村能源、农业资源环境的信息统计。承担农业资源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技术性工作。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支持:承担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外来入侵植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承担农业资源区划研究和遥感调查、“两区”划定、农业遥感监测等技术性工作。 

  9.乡村产业站。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畜产品加工、产业融合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休闲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和健全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等服务保障工作。扶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重点龙头项目,发展产业化经营,支持现代化农业园区、高科技示范园区等的建设。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事业编制67名,工勤编制13名,领导职数5名。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大厦B 

  联系电话:5183829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郭旭 

  二、达拉特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农三牧”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决策部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三农三牧”和乡村振兴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责。参与拟订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协助推进全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参与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发展、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相关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带动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项目发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项目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风险防范等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扶贫资产管理、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等相关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调研、项目管理及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相关辅助性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等工作,指导农村牧区法治乡村建设、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及厕所革命的项目管理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信息监测室、规划项目室、乡村发展促进室4个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承担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建、文秘、会务、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精神文明、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2.规划财务室。参与拟订全旗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等。承担乡村振兴项目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风险防范等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扶贫资产管理和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相关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3.乡村发展促进室。承担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的项目管理和示范村创建服务工作。对接相关部门及苏木镇人居环境数据报送催办工作。负责固定观察点相关工作。 

  4.信息监测室。负责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日常运维工作,承担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及低收入人员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和比对,并做好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脱贫人员稳岗就业和消费帮扶工作。承担“两不愁三保障”、“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跨区务工交通费补助项目、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缴及防贫保险项目等项目相关工作。承担社会帮扶和防贫济贫救助等相关辅助性工作,协调对接相关领域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拉特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为达拉特旗农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下设综合办公室、信息监测室、规划项目室、乡村发展促进室4个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24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1正,正科级;2副,副科级 

  办公地址:旧社保局院内 

  联系电话:0477-3945520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刘晓宏 

  三、畜牧水产发展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三农三牧”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决策部署、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局机关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承担畜牧、渔业、饲草料、种业、农垦、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辅助工作,为畜牧水产业发展、面源污染防治、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旗畜牧水产行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应用以及行业教育公益性培训等相关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旗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等相关辅助工作。承担畜禽、水产品的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开展种畜禽质量检测、市场信息监测、行业发展指导等工作。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转基因安全监管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品种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为种子质量认证及涉种案件纠纷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为设施畜牧业、休闲畜牧业、畜牧水产品加工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奶业振兴、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奶业振兴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参与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管理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畜牧水产业、饲料饲草业、农垦等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指导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承担全旗现代化畜禽改良新技术研发和利用工作。承担农垦系统技术推广和产业发展的调研服务工作。参与拟订畜牧渔业环境保护、畜牧渔业资源利用等相关政策和规划。参与推进畜牧渔业环境保护、畜牧渔业资源利用的标准化技术方案和技术规范建设工作。承担全旗畜牧渔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相关监督管理、考核评价验收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旗畜牧渔业资源环境、畜牧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等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畜牧渔业资源区划研究和遥感调查、畜牧渔业遥感监测等技术性工作。承担渔业科研项目,渔业科普宣传、交流合作、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完成达拉特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处理站内日常事务,负责公文收发、草拟、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各项目汇总等综合业务。 

  2.财务室。承担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统筹等相关工作,编制预算并组织执行。 

  3.奶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奶业振兴、种畜禽管理、农业技术推广、行政权力梳理等业务工作。 

  4.饲料饲草室:负责饲料门市日常监管、安全检查、高产优质苜蓿项目、饲草料基地保障项目的实施等业务工作。 

  5.畜牧技术推广室: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等业务工作。 

  6.渔业、渔政管理室:负责水产技术推广、渔政管理等业务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41(其中专业技术编制35名,行政管理编制2名,工勤技能编制4名),领导职数4名。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四楼 

  联系电话:5212438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布赫 

  四、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农牧(除渔政和农机外领域的日常执法巡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行使辖区内对违反农牧除渔政和农机外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职能。承担辖区渔政和农机领域的日常执法巡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行使辖区内对违反渔政和农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职能。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安全管理、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保统筹等相关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并组织执行。 

  2.政策法规室。承担农牧、水利、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研究、培训、宣传等工作。承担全旗农牧、水利、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的普法工作计划及有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职权范围内农牧、水利、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案卷的后续评查工作。 

  3.农牧执法一中队、农牧执法二中队、农牧执法三中队。承担辖区农牧(除渔政和农机外)领域的日常执法巡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行使辖区内对违反农牧(除渔政和农机外)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职能。 

  4.渔政和农机执法中队。承担辖区渔政和农机领域的日常执法巡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行使辖区内对违反渔政和农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检查等执法职能。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副科建制,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共有事业编制80名。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蒙达创汇大厦B89 

  联系电话:0477-5220540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任东 

  五、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农牧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和相关决策部署、发展规划。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全旗农机化工作,为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贯彻落实农机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变更)登记、牌证发放、安全检验等基础性、技术性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考核、驾驶证发放和审验工作。承担农机行业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应用以及农机行业教育公益性和农机行业教育公益性培训等工作。提供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和农机化技术服务,为农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试验、检验、质量调查等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维修、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调解质量纠纷。定期分析、汇总和上报投诉情况材料,提出对有关农业机械实施监督的建议。协助其他农牧业机被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处理涉及本区域投诉案件的调查等事宜。参与自治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牧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向农民提供国家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的质量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农牧业机械技术教育培训、农牧业机械化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培训宣传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项目。承担农牧业机械化科技示范项目推广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农牧业机械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机行业学会、协会的联系协调工作。

  (二)内设科室

  1.办公室: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统战、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及考核、信息宣传、政务公开、老干部、车辆管理、包联驻村、共驻共建、文电、会务、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青妇、综合性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写和实施年度预算计划及年终决算工作;审核监督各项资金收支情况;内控制度;负责能源耗能统计上报等工作。 

  2.项目室:负责推进农牧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和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推进农牧业机械化生产。负责农机化信息统计、汇总、发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实施农机化项目。 

  3.农机监理室: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变更)登记、牌证发放、安全检验等工作和驾驶人员的考试、证件发放和审验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负责考试场地的建设和管理。 

  4.推广室:负责拟定农牧业机械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机化项目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农机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机展会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参公编制13人;领导职数2人。

  办公地址:达拉特旗达拉特旗路与树林召大街十字路口往北150米路西(原住建局院内)。 

  联系电话:5212411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王强 

  六、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职责

   拟订兽医、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兽医、屠宰行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旗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性工作,做好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预警、监测净化、风险评估、疫情报告等相关工作。承担全旗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章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的技术性工作;承担流通环节和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区域化管理相关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兽医实验室及动物养殖、屠宰、隔离、病死(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和动物诊疗、兽药生产、兽药经营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开展相关培训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动物防疫及诊断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广相关工作。承担兽医、畜禽屠宰等相关信息数据系统及网络监管平台的运维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全旗兽药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兽药质量分析评估、生物制品企业生物安全技术支持、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兽药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广相关工作。承担达拉特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中心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承担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心人事管理、干部教育、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   

  2.疫病防治室。承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消毒灭源和应急处置的指导工作,指导开展重大疫病强制扑杀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承担动物养殖、隔离、病死(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等机构的生物安全、技术指导工作,开展相关培训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流通环节和外来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防范、区域化管理相关技术工作。负责对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提供技术支撑。 

  3.检疫检验参与拟订兽医、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兽医、屠宰行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旗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章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兽医、畜禽屠宰等相关信息数据系统及网络监管平台的运维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屠宰环节生物安全、技术指导工作以及屠宰场“瘦肉精”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负责对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提供技术支撑。      

  4.医政药政室。承担全旗兽药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兽药质量分析评估、生物制品企业生物安全技术支持、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兽药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广相关工作。承担动物诊疗、兽药生产、兽药经营等机构的生物安全、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开展本领域的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兽药经营企业、诊疗机构监督检查等技术支撑工作;按照计划完成兽药和动物产品质量抽检任务。负责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兽药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兽药质量分析评估。    

  5.兽医实验室。承担动物防疫及诊断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广相关工作。承担常规及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检验、鉴定与分析;组织和指导完成新发病和疑难病的诊断和防治;协助开展疫情的监测和扑灭;开展人畜共患病的检测,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承担兽医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工作。 

  6.财务室。中心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中心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统筹等相关工作,编制中心预算并组织执行。 

  (三)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48名,领导职数1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座 

  实验室办公地址:东源新村东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后院独栋二楼 

  联系电话:0477-5219412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金学峰 

  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一)主要职责

  承担全旗农畜产品生产标准和地方性生产操作规程推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及生产过程追溯,农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等工作。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农畜产品、水产品和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等农牧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及渔业生态环境的技术监测工作。承担农畜产品检验检测数据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农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相关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对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指导工作;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事务,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档案、考核、安全、保密等日常工作;承担考勤管理、机构编制、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各级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 

  2.财务室。承担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等相关工作,编制预算并组织执行。 

  3.业务室承担绿色优质农畜产品培育认证工作;负责对全旗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巡查检查和例行抽检;推广应用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与服务平台,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4.实验室承担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证管理及实验仪器日常维护;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农畜产品检验检测数据汇总、分析研判;承担对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17人,领导职数3人。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 

  联系电话:0477-52193491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徐海峰 

  8.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三农三牧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责。参与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发展、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农牧业产业发展、产业经济及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相关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集体经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发展相关工作,提供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规范发展等服务,开展培训相关的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调研相关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农村牧区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方面的调研、统计、分析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承担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服务和财务、会计、审计的业务指导工作,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干部教育、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 

  2.财务室。承担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工资福利、社保医保统筹等相关工作,编制预算并组织执行。 

  3.法规室。负责法律法规相关问题宣传与解答,土地矛盾纠纷案件应诉等。 

  4.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聘任、解聘仲裁员;受理仲裁申请;制定和完善调解仲裁规则;协助苏木镇、嘎查村建立健全调解机制。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3名。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5 

  联系电话:0477-5218297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赵伟 

  九、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农田建设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全旗农田建设项目、农田维修管护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科技示范、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旗农业综合开发及相关项目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为农田建设运行管理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农田发展、农田灌溉、农艺、农机、智慧农业等方面考察调研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完成旗农牧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考核、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深化改革、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各级巡视巡察整改、扫黑除恶、干部体检等工作。 

  2.财务室社保统筹等相关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算并组织执行。 

  3.工程管理室:负责项目申报、选址、招投标、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负责农田发展、农田灌溉、农艺、农机、智慧农业等方面考察调研工作负责协调并办理项目涉及水利、林草、自然资源、文旅、农电等部门的相关事宜;负责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工作。 

  4.建后管护室负责全旗已建成项目后期管护维修的申请、批复、验收等工作负责全旗已建成项目的上图入库、调图、巡查整改等工作。 

  (三)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编制1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名,工勤技能人员4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牧大厦A3 

  联系电话:0477-5210009 

  办公时间:101日至次年430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51日至930日:上午830-1200 ;15:0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邮编:014300 

  负责人:王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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