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我旗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较小,节水宣传力度不够,灌区水指标分配难以保障我旗灌域农牧民正常农业用水需要,节水水平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2025年,新的超采区划定我旗展旦召、王爱召等5各苏木镇的部分嘎查村被划为超采区,根据自治区2024年地下水水位通报,特别是白泥井超采区水位下降严重。为进一步加强超采区巩固治理,有效遏制超采区地下水水位下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持续实施“六个工程”,扎实开展“六个行动”,解决当前我旗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四水四定”方案》《鄂尔多斯市节水行动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此方案。
三、方案出台目的
坚持以“四水四定”为原则,从全领域、各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相关部门开展节水行动,针对我旗水资源短缺问题,通过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生态绿化节水、非常规水综合利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价形成机制等十个方面35条细化措施的实施,建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计划投资5.8亿元,实施12个项目,从各领域全面推进节水行动落地见效。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水利局 解读人:解读人:刘云 联系方式:1589483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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