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四水四定”原则,加强超采区巩固治理,遏制地下水超采,推进农业节水增效,促进全旗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有效节约保护,急需制定《达拉特旗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暨农业灌溉“井电双控”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水农〔2023〕44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68号)《鄂尔多斯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节水控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水价〔2023〕3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节水控水工作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4〕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出台目的
开展农业灌溉深度节水控水,遏制地下水超采,健全农业用水管护机制,实行地下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限额配水、限额供电、超量加价、以水定电、以电控水的灌溉用水管理制度。用制度、用管理、用经济杠杆倒逼农业灌溉节水控水,提高农业节水水平,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遏制超采区地下水水位下降,实现地下水水位稳定。
解读单位:达拉特旗水利局 解读人:刘云 联系方式:15894837030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