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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泥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泥井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白泥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3 16:32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队): 

  现将《白泥井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泥井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扰企,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镇产业特点及执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精准高效、包容审慎、服务优先”原则,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强化合规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工作目标 

  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现象,提高执法效能,确保行政执法检查合法、公正、透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助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检查主体与依据 

  (一)检查主体 

  白泥井镇人民政府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实施;涉及专业领域的,联合自然资源、水利、林草、市场监督管理、应急消防等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开展。 

  (二)检查依据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执法检查,杜绝执法随意性。 

  四、检查对象与范围 

  (一)检查对象 

  白泥井镇辖区内涉及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水利河湖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企业。 

  (二)检查范围 

  1.自然资源类: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房、采矿、取土、破坏种植条件、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 

  2.林业和草原类: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非法开垦林地和草地、焚烧高秆作物、禁牧等处罚。 

  3.水利河湖保护类: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种植高秆作物,擅自采砂、采石的处罚。 

  4. 公共管理类: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对不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爱护公共卫生设施的处罚。 

  5.其他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和镇实际情况,开展河道巡查、乱摆乱放、私搭乱建等专项检查。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 

  执法人员按照既定的巡查路线和频次,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每月至少对4家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全年对重点企业巡查全覆盖。 

  (二) 联合抽查: 

  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通过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生成“一企一表”。 

  (三)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领域或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如在重要节假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要求。 

  (四) 柔性执法: 

  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从轻处罚,同步提供整改指导。 

  六、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1月 - 3月)。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时间安排和执法人员分工;开展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河道巡查、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的日常巡查,对5家企业进行检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企业进行检查;对前两个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二季度(4月 - 6月)。继续开展非法开垦林地和草地、焚烧高秆作物、禁牧、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的日常巡查。对上半年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季度(7月 - 9月)。开展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的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落实到位。 

  第四季度(10月 - 12月)。开展年度执法检查总结,对全年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企业进行综合检查;对全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整理归档执法检查资料;制定下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七、检查程序与要求 

  1. 检查前:非紧急事项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依据和内容,执法人员通过平台申领行政检查码。 

  2. 检查中:出示执法证件和检查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企业拒绝签字的如实备注。 

  3. 检查后:当场反馈结果,需检验检测的在规定时限内告知;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4. 后续处置:对违法线索依法处理或移交,20个工作日内录入后续处置结果,形成监管闭环。 

  八、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联合执法事宜。二是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廉政教育,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三是监督问责。畅通12345举报渠道,对乱检查、滥用职权等行为严肃追责。四是服务优化。结合检查开展政策宣讲,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助力企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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