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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民政局关于给予达拉特旗阳光医院等3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达拉特旗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17:26 字号:大中小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经核查,达拉特旗阳光医院、达拉特旗明天健康中心、达拉特旗欣欣儿童康复中心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33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达拉特旗民政局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至30日内到达拉特旗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地址:达拉特旗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26室

联系部门:达拉特旗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

电话:0477-5180022

 

 

                  达拉特旗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撤销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证号

1

达拉特旗阳光医院

020025

2

达拉特旗欣欣儿童康复中心

020019

3

达拉特旗明天健康中心

0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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