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四林蔬菜批发部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芹菜;生产日期:2025年11月10日;抽样基数:6.1千克;检验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毒死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东达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达拉特旗四林蔬菜批发部,毒死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部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可以免予处罚。综上所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四)项之规定(四)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决定不予立案。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达拉特旗四林蔬菜批发部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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