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压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燃气领域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规范燃气经营、输送、使用全链条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燃气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全旗燃气行业实际,增加城镇燃气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内容,作为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执法检查计划补充。
一、检查范围:全旗城镇燃气企业。
二、检查内容:燃气经营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作业审批管理情况;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善及实战演练开展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闭环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 + 日常检查。
四、时间安排:2026年6月—12月,每季度不少于9次。
五、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计划执法实现全旗燃气经营企业、场站、重点用户检查全覆盖,重大隐患整改率、复查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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