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拉特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是旗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审议全旗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和监督实施的重大事项,负责审议全旗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事项,为旗委、旗人民政府各项空间战略及自然资源管理等重要事项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其审议结果作为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的依据。
2.达拉特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工作机构有哪些?
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由旗长担任;副主任由旗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旗政协分管副主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口副主任,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恩格贝生态示范区管委会,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自然资源局、旗教育体育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司法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旗交通运输局、旗水利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旗应急管理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民政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能源局、旗审计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旗气象局、达拉特供电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3.达拉特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哪里?具体职责是什么?
旗规委会常设机构为旗规委会办公室(下称旗规委办),设在旗自然资源局,承担旗规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旗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旗规委办其他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旗规委办具体职责为:
(1)负责旗规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2)负责旗规委会各项会议的组织筹办及各类文件的运转管理;
(3)负责旗规委会会议议题材料受理和合规性审查工作;
(4)统筹协调旗规委会、专家技术咨询有关工作;
(5)承担旗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议事要求有哪些?
(1)旗规委会审议和决定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与会委员须履行签到程序,需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2)旗规委会坚持回避原则。凡所审议的事项与委员本人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旗规委办应在会议召开前提请有关委员回避。
(3)旗规委会的审议意见必须经2/3以上的参会委员通过,并由主任签署后生效。审议意见可作为旗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依据。
5.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相关材料保密要求是什么?
旗规委会会议材料属内部资料,参会人员应妥善保管,或在会后将资料交回旗规委办。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或向他人直接、间接传送有关资料。如会议资料被列为秘密文件,应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旗规委会有关会议资料的查询,由旗规委办统一负责。
6.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内容如何公开?
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政策、规定,根据相关需要由旗规委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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