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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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用途 |
面积 |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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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达国用(2014)字第000430号 |
泓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工业用地 |
宗地面积3333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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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经济开发区经七路东,纬五路北,G2011-68#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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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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