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达拉特旗国用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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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权利人 |
用途 |
面积 |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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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5011102159 |
武战 |
住宅 |
162.54平方米 |
达拉特旗树镇新建居委会第六街坊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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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达国用(97)字第0008333 |
武战 |
住宅用地 |
220平方米 |
达拉特旗树镇新建居委会第六街坊2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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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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