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达拉特旗人民法院(2025)内0621执恢10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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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
权利人 |
用途 |
面积 |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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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400号 |
武波 |
住宅 |
240.35平方米 |
达拉特旗树镇白塔南居委会二十三街坊4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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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国用2000第000407号 |
武波 |
住宅 |
208平方米 |
达拉特旗树镇白塔南居委会二十三街坊4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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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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