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李文义提出申请,拟继承坐落于商城路西,210线东杨柳村北商服区的不动产。现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477-2257302/225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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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继承人) |
义务人 (被继承人) |
不动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产权证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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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义 |
李之林 |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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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路西,210线东杨柳村北商服区, |
达国用(2000)第0000545号 |
106.8 |
住宅用地 |
公告单位: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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