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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美玲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08 15:13 字号: 打印 保存 分享至: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拉特旗树林召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477-2257302/225831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王钧

住宅

达旗树林召镇迎宾街北西园路东盛鑫小区2#楼1单元西户

房权证2007字第21753达国用(2009)第003602号

王美玲

2

王钧

商业

达拉特旗树镇西园小区区间门市东单元MS020号房间

房权证2008字第25398号

王美玲

 

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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