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2026年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 ||||
| 索 引 号: | 11150621MB1688871X/2026-3912358 | 发文字号: | 达农牧字〔2026〕166号 | 成文日期: | 2026-07-22 |
| 发文机关: | 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规划计划 | 公开日期: | 2026-08-03 |
| 概 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补助项目落地见效、稳定基层力量、回应生产急需、... | 时效性: | 有效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补助项目落地见效、稳定基层力量、回应生产急需、提升推广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锚定粮食安全、粮油单产提升和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目标,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功能,统筹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公益性职能,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深化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强化科技协同与成果转化,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增强服务效能。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6〕183号)要求和达拉特旗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重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聚焦玉米等重点粮油作物,统筹旗镇两级农技推广机构、自治区产业技术体系、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科研院校、科技特派员及科技小院等资源,配合市级农技推广机构开展全域技术指导,在王爱召镇建设一个科技支撑玉米单产提升示范基地,强化技术集成、熟化试验示范,推动高产高效、绿色优质、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大面积落地应用。
(二)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与科研院校或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技术攻关、集成示范、推广服务、人才培育等工作。结合实际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主要包括:协同推广机制,与科研院校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联合市场化主体开展示范推广;以“揭榜挂帅”形式,将产业科技问题榜单化,加速生产需求与技术服务精准对接,构建多元参与,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服务新格局。
(三)实施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配合鄂尔多斯市开展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主动对接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结合本地区科技发展需求,依托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开展重大科技成果集成组装、熟化验证、示范推广,推动一批农牧业重大技术落地见效。鼓励科技小院参与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开展技术攻关与农技服务,提升协同推广实效。
(四)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1.组建专家组。成立以旗农牧系统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每名专家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不少于50篇,线上互动问答不少于50条。负责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农技指导员、特聘农技员、农牧业科技示范户、村级植保员等的遴选与考核工作,协助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建设撰写技术方案及总结,并对示范场所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检查与验收等工作。
2.选聘农技指导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从旗、镇两级专业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60名中级(含)以上相关专业职称的在职人员作为农技指导员(其中:玉米产业40名、蔬菜产业5名、羊产业15名),每名农技指导员定向包联行政村至少1个,指导服务科技示范户5个,联系10名以上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同时,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生产需求,对其农牧业生产给予优先指导和精准帮扶。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不少于50篇,线上互动问答不少于50条。
3.遴选特聘农技员。根据我旗产业发展需求,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土专家”“田秀才”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殖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3名(其中:防疫员1名)。特聘农技员由旗农牧局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对于上一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将优先续聘。招募程序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并报备市农牧局科技科备案、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招募全程要公开透明,招募的特聘农技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服务任务和服务收入等。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履行服务情况进行在线动态管理,每名特聘农技员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不少于50篇,线上互动问答不少于50条,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1篇。
4.遴选农牧业科技示范户。结合玉米、蔬菜、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在全旗共遴选300户(其中:玉米产业200户、蔬菜产业25户、羊产业75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乐于助人的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牧民和转基因玉米种植主体等作为农牧业科技示范户,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辐射带动周边种养殖户,使其成为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成员,成为农情调查员、技术推广员、政策宣传员,成为农牧民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
5.开展村级植保员试点工作。采取“自愿报名+旗农牧部门考察确定”的方式进行,优先从种植大户、种植业相关企业技术人员中选择,同时对2025年度考核优秀的村级植保员予以优先续聘。主要负责区域内病虫害调查与记录、植物法律法规宣传、植保技术指导服务、农药使用量调查,药害事件的监测与协助处置等工作。
6.抓实关键服务。在田间管理、防灾减灾、收获仓储等关键农时季节,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推广新型农机具,提供农牧业生产信息。支持农技人员依托直播平台、短视频、微信群等数字化渠道,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政策宣传。
7.严格绩效要求。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岗率超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服务,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记录技术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五)支持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
1.明确推广任务。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遴选发布一批适应性强、转化率高、效益突出的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依托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和示范户落实推广任务,构建“专家+农技人员+试验示范场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确保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2.规范场所建设。规范化建设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4个,每个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要健全管理制度,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标牌,明确服务任务及资金使用,各示范场所要制定试验示范综合技术方案,示范推广我旗农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聚焦农作物耕、种、管、收农机作业环节,打造装备先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效益突出的标准化农机示范阵地,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提升场所农业全程机械化水平。结合上年度示范场所验收结果,择优强化下一年度支持力度。对连续享受三年及以上资金支持的科技试验示范场所,不再予以继续扶持;验收未达标的,直接取消现有支持资格,同时在全旗范围内重新遴选优质主体予以扶持。
3.发挥示范作用。各示范场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内容和实施措施,要充分发挥示范场所引领带动作用,明确服务任务及资金使用,围绕区域内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术观摩,技能培训等活动不少于3次,每场次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示范户等各类主体不少于10户。
(六)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积极组织农技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统筹开展的农技推广工作轮训,同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各类专项培训,持续提升基层农技队伍专业能力,并将业务骨干、中青年技术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优先培育提升。择优推荐优秀骨干人才参加省级不少于5天的脱产专题培训,着力打造精干高效的农技推广核心队伍,全年计划完成63人次的2天实训任务。
1.实训对象与重点。重点培训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负责人及骨干。聚焦生产实操、技术应用、服务能力等核心内容,以田间地头实操教学、种养基地现场演练、典型案例实操、产业难题答疑为主要方式,开展不少于2天的实地实操培训。
2.经费标准与使用。按800元/人标准执行,用于教材、场地、食宿、授课等支出。各单位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严控经费风险。
3.师资与教学保障。严格遴选培训师资,根据课程需求择优聘请。选好实训场地,备足教学物资,确保授课质量和硬件条件达标。
4.培训管理与总结报送。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学员参训期间,须关注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农技推广官方短视频平台,同步完成基层农技APP或内蒙古基层农技培训管理平台个人信息注册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培训台账、考核资料、学员档案、总结成效、亮点、问题及下步计划。
(七)支持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在全旗建设3个转基因玉米示范场所,每个场所建设面积不低于2000亩,加快与常规生产种植体系的集成配套,充分发挥其减损增产、提质增效的技术优势,形成绿色高产高效的生产技术规范。将抗虫耐除草剂品种与玉米密植、水肥一体化等高产栽培技术结合,加强技术观摩培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八)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创新宣传策略,充分利用海报入村、横幅上墙、视频进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96326”农牧科技服务热线,实现线上答疑,远程诊断,实地指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96326”热线服务专家要与农牧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团队、农技骨干人才、农牧科技服务队、特聘农技员、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等队伍融合,充分发挥农技服务力量,培养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应用短视频平台在线开展直播宣传和农技推广服务。持续推广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农技人员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信息更新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志填报及年度任务数据更新等填报工作,及时上传年度任务进展动态和取得成效。
二、实施时间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三、补助内容和资金分配
项目总投资185.3万元,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资金分配要求:一是安排32.25万元用于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包括基层农技指导员进村入户技术服务、聘请农技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开展村级植保试点工作方面的补助。二是安排136.01万元用于科技展示条件能力补助,包括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建设补助;农牧业科技示范户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补助;转基因玉米科技场所物化补助;推广宣传补助;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补助。三是安排9.54万元用于农技人员能力提升补助,保障农技人员参加自治区农技推广工作轮训,涵盖骨干人才培训中产生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相关培训费用,及我旗组织的2天实训费用。四是安排7.5万元用于科技单产提升补助,用于支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物化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着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成立达拉特旗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工作协调、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尚荣 旗农牧局局长
副组长:范红强 旗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平 旗农牧局种植业股股长
李 霞 旗农牧局财务室主任
王冠中 旗农牧局畜牧股股长
赵 贵 旗农牧局兽医股股长
郭 旭 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金学峰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 强 旗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布 赫 旗畜牧水产发展保护中心主任
徐海峰 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赵 伟 旗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股,负责做好项目措施落实和档案资料整理,主任由李平担任。
(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落实完成绩效指标任务,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资金兑付填报等工作。要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将农技专家及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场所、特聘农技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本旗区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强化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和技术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将直接与绩效奖励相挂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杜绝补助资金平均发放、违规补助,充分调动每个农技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自查,迎接市农牧局全面考评及自治区抽查。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的法律意识,切实提升全旗群众对相关项目的知晓度与认知度。总结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农牧业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做法等,及时报送宣传材料或典型人物事迹材料到市农牧局科教科。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案例分享等方式,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宣传,不断提升项目影响力,激发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2026年达拉特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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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6年达拉特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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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投资 (万元) |
投资比例(%) |
补助明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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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
32.25 |
17.4% |
1.60名农技指导员,每人补助2500元,共计15万元。 2.5名专家,每人补助7500元,共计3.75万元。 3.3名特聘农技员,每人补助2万元,共计6万元。 4.15名村级植保员,每人补助5000元,共计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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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展示条件能力 补助 |
136.01 |
73.4% |
1.4个科技示范场所,每个补助15万元,用于建设所需的仪器设备、开展试验示范的物资及推广应用、展示观摩、教育培训等补助,共计60万元。 2.300户农牧业科技示范户,每户发放1000元物化补贴,共计30万元。 3.推进转基因玉米技术推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对全旗3个转基因玉米示范场所给予每个场所12万元物化补助,共计36万元。 4.推广宣传,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蒙农创”科技110农牧科技服务热线96326的宣传、制作标牌、农技指导员手册、对接联络卡及资料购买印刷等费用,共计6.41万元。 5.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每人每月补助50元,共计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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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人员能力提升 补助 |
9.54 |
5.15% |
农技人员、骨干人才等培训补助9.54万元,其中:组织63人次农技人员的2天实训费用5.04万元,骨干人才培训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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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单产提升补助 |
7.5 |
4.05% |
用于支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物化补助,补助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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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85.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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